我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数据采集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为贯彻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精神,我院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此次采集范围涉及我院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采集内容为截止2014年9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和工资信息,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和离退休费信息等。2014年9月30日以前离退休人员,还按原来管理办法执行;2014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及以后退休的人员都按在职人员采集;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在采集范围内。采集工作将于6月15日前完成。
此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及早行动,要求按照数据采集原则、规定和程序,保证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各个环节的进度,在切实保障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按时完成采集工作任务。(人事科:刘自力)